重庆市群众艺术馆成立于1956年11月,是市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,是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、辅导促进群众文艺创作、集结培训群众文艺骨干、生产配送群众文艺产品、探索研究群众文化理论、收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的专业机构,是全市群众文化活动的指导、示范中心和群众文化娱乐活动的场所。2008年,重庆市群众艺术馆被国家文化部评为二级馆,原馆址位于渝中区新华路225号,2009年5月拆迁至沧白路69号(原重庆市文广局大楼)。按照建设规划,重庆市群众艺术馆将于2011年入驻位于江北区儿童公园、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的新馆(重庆市文化艺术活动中心)。
重庆市群众艺术馆现共有工作人员65人,其中正高4人、副高19人。设有办公室、综合业务部、艺术辅导部、艺术培训部、大型活动部、美术摄影部、产业发展部和计划财务部8个部室。建有重庆市孩子艺术团、中老年艺术团、李伯清说唱艺术团等文艺团队,开办了少儿舞蹈班、中老年舞蹈班、少儿、中老年声乐班、少儿国画素描班等培训班。有网站“重庆市群众艺术馆(重庆群众文化信息网)”、季度刊物《巴渝文化》、半月信息《重庆群文在线》,均已成为我市群众文化宣传、交流、展示的重要平台。
长期以来,重庆市群众艺术馆在业务工作中狠抓文艺创作,着力打造文艺精品;采取引进来、走出去并举的措施,积极开展各类文艺培训和群众文化指导;注重加强群众文化理论研究,积极探索新时期群众文化工作的新路子;积极配合市委、市政府的中心工作,抓好有影响的、示范性的大型群众文化活动,尤其是近年来开展了以“唱红歌、读经典、讲故事、传箴言”为重要载体的群众性文化活动,取得显著成效,受到广大群众的喜爱和欢迎,并在国内引起良好的反响。
大力弘扬先进文化,积极传播精神文明,始终坚持主题贴近时代、服务面向群众。在推进“两大一新”文化建设伟大工程中,重庆市群众艺术馆在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、着力丰富群众文化生活、有效提高人民文化品位中,将会更好地发挥其重要的机构职能作用。